訓政結束程序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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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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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政結束程序法第 6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根據該法第 6 條,訓政結束程序法於公布日起即生效。具體日期以法律公布之首次施行日期為準。
立法沿革 1 版
(0361222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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