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12

快速跳轉
  1. 1.中華民國政府基於航行安全、預防海上與海底設施或海洋資源受到破壞或預防海洋環境受到污染,得要求無害通過之外國船舶遵守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
  2. 2.前項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內容,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2條,中華民國政府基於航行安全、預防海上與海底設施或海洋資源受到破壞或預防海洋環境受到污染的目的,有權要求無害通過的外國船舶遵守特定的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度。具體的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度的內容由行政院訂定並公告。 範例:例如,在某次海洋環境保護議會期間,基於對於保護海洋環境的考量,中華民國政府公告了《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所規定的特定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度,要求外國船舶在特定海域中遵守特定航道以減少對於當地海洋生態的干擾。該制度的公告內容由行政院依法訂定。

立法沿革 1

(0870102 制定)

中華民國政府基於航行安全、預防海上與海底設施或海洋資源受到破壞或預防海洋環境受到污染,得要求無害通過之外國船舶遵守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   前項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內容,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立法理由一、參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我國在考慮到航行安全,特別是對於油輪、核子動力船舶、載運核物質、核原料或其他有毒或危險物質、材料之船舶,可要求其遵守一定的海道或分道通航制。   二、第二項明定海道或分道通航之內容,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70102 制定)

一、參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我國在考慮到航行安全,特別是對於油輪、核子動力船舶、載運核物質、核原料或其他有毒或危險物質、材料之船舶,可要求其遵守一定的海道或分道通航制。   二、第二項明定海道或分道通航之內容,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12 條規定:「中華民國政府基於航行安全、預防海上與海底設施或海洋資源受到破壞或預防海洋環境受到污染,得要求無害…」(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1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