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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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鄰接區為鄰接其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之海域;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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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4條規定,中華民國的鄰接區是指鄰接領海外側且距離基線二十四浬之海域。鄰接區的外界線由行政院根據法律訂定,並可以分批公告。該法條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確定中華民國領海以外的鄰接區範圍,以便管理、保護和維護中華民國的國家利益。 根據最新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舉出一個相關的例子。根據行政院於2019年公告的外界線,中華民國鄰接區的範圍包括了鄰接領海外側距離基線二十四浬的海域。這個外界線的確定是基於相關的法律和國際法規,以確保中華民國在海洋事務上的主權和權益。 請注意,由於我們無法提供最新的法條內容,因此需要查閱最新版的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以確認其中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參考資料。
立法沿革 1 版
(0870102 制定)
中華民國鄰接區為鄰接其領海外側至距離基線二十四浬間之海域;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立法理由參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明定我國鄰接區之寬度。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公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70102 制定)
參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三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明定我國鄰接區之寬度。其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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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