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中華民國領海之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 5 條規定,中華民國領海的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并且可以分批公告。具體來說,根據這條法律,行政院有權確定中華民國領海的起算基線以及領海的邊界線,并且可以分階段地公告這些資訊。行政院所公告的領海基線和邊界線,作為中華民國對外界展示國家主權和劃定領土範圍的重要依據。
立法沿革 1 版
(0870102 制定)
中華民國領海之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立法理由一、明定領海之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二、有鑑於國家統一前,行政院一次完成領海基線及領海外界線之訂定不易,故本法規定得分批公告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70102 制定)
一、明定領海之基線及領海外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二、有鑑於國家統一前,行政院一次完成領海基線及領海外界線之訂定不易,故本法規定得分批公告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