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第 3 條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之外界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得分批公告之。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 3 條規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的外界界線由行政院訂定,並可以分批公告。根據條文提到的「外界界線」,可以推斷這是指界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的邊界線。然而,具體的界線訂定和公告細節並未在提供的資料中提及,因此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