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顧問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戰略顧問委員會由總統就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特任上將或任命中將戰略顧問十九人至二十九人組織之,並特任一人為主任、一人為副主任。 一 抵禦外侮或敉平禍亂,有勳勞於國家者。 二 曾任重要軍職,富有軍事經驗者。 三 富有軍事學術研究,聲譽卓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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