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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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第13條的規定,第十條至第十二條所列的職位都有官等職等的人員。這些職位所屬的職系的選用,依照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的規定進行。
立法沿革 1 版
(0840627 制定)
第十條至第十二條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立法理由明定人員進用,依有關法規規定辦理。
- 第十條至第十二條條文
- 第八條條文
(0840627 制定)
明定人員進用,依有關法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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