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 21 條
快速跳轉
各委員會會議,除本法規定者外,得準用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關條文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各委員會在會議中除了根據本法規定外,還可以適用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和立法院議事規則相關條文的規定。 這表示各委員會在會議中可以參考並應用這些相關法律,以便更好地組織和執行會議的工作。具體來說,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了立法院組織的相關事項,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了立法院的職權行使程序,立法委員行為法則規定了立法委員的行為規範,而立法院議事規則則規定了立法院的議事程序。 這些法律和規則的使用和適用,有助於保障各委員會會議的運作順利、有條理,確保立法委員在會議中的權益得到保護,同時也有助於促進立法院的有效運作和議事活動的進行。 參考資料:《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議事規則》
立法沿革 2 版
(0411212 全文修正)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0880112 全文修正)
各委員會會議,除本法規定者外,得準用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關條文之規定。
立法理由按國會綜合改革法案,包括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等五種,除本法規定外,與其他四種法規亦有關連,爰予明定得予準用。
- 立法院組織法法規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法規
- 立法委員行為法法規
- 立法院議事規則法規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按國會綜合改革法案,包括立法院組織法、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等五種,除本法規定外,與其他四種法規亦有關連,爰予明定得予準用。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