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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規程經院會通過後施行。
  2.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七日院會通過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3. 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三日院會通過之條文,自民國九十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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