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設置分庭條例 第 1 條
快速跳轉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置分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最高法院設置分庭條例第1條,最高法院可以根據需要,在適當的區域設置分庭來處理訴訟事件。這樣可以提高法院的效率,以便更好地處理各種案件。關於最高法院設置分庭的具體實施細則,可能需要參考最高法院內部的相關規定或者相關公告。
立法沿革 3 版
(0270122 制定)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立分庭。
(0270719 制定)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置分庭。
(0320720 全文修正)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置分庭。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270122 制定)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立分庭。
(0270719 制定)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置分庭。
(0320720 全文修正)
最高法院為便於處理訴訟事件,得就適當區域設置分庭。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最高法院設置分庭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