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研究考選銓敘制度獎勵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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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為鼓勵本院及所屬機關人員研究中外考選銓敘制度,以期有助於反攻建國,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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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規每次回答僅能提供一條法條的解釋和一個相關範例,以下是對考試院研究考選銓敘制度獎勵辦法第 1 條的解釋和相關範例: 考試院研究考選銓敘制度獎勵辦法第 1 條規定:考試院為鼓勵本院及所屬機關人員研究中外考選銓敘制度,以期有助於反攻建國,特訂定本辦法。 根據這條法條,考試院制定了一個獎勵辦法,目的是鼓勵本院及所屬機關人員研究中外考選銓敘制度,以期有助於反攻建國。這個獎勵辦法的詳細內容可能包括獎勵標準、申請程序、獎勵類別等相關內容。 相關範例:考試院研究考選銓敘制度獎勵辦法第 1 條可能適用於考試院內部或所屬機關的人員,如果其中一位考試院的人員進行了研究中外考選銓敘制度並為該制度作出了貢獻,他/她可能有資格獲得根據本辦法所頒發的獎勵或獎金。例如,如果某位考試院的官員參與了一項國際研討會,並在該會上發表了關於考選銓敘制度的論文,並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和評價,那麼他/她可能符合獎勵辦法的條件,有資格獲得相應的獎勵或獎金。
- 銓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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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