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以下設區,區以內之編制為里,里內之編制為鄰。
根據高雄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 2 條的規定,高雄市以下設有區,區以內的編制為里,里內的編制再分為鄰。這表示高雄市的組織結構包括區、里和鄰,在地方自治的層級上負責不同的行政事務和管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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