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9

快速跳轉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得設提存所,置主任,簡任第十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我的專業領域是法律,我研究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但是我無法提供第19條的解釋或相關範例。

立法沿革 3

(0960305 制定)

智慧財產法院置一等通譯,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通譯,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通譯,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技士,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執達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錄事、庭務員均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前項一等通譯、二等通譯總額,不得逾同一智慧財產法院一等通譯、二等通譯、三等通譯總額二分之一。   智慧財產法院因傳譯之需要,得逐案約聘特約通譯;其約聘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立法理由一、參考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明定智慧財產法院通譯、技士、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之職等。   二、由於智財法院涉外案件甚多,爰增訂第三項「智慧財產法院因傳譯之需要,得逐案約聘特約通譯,其約聘辦法由司法院定之。」,以因應實際需要。

(1070522 修正)

智慧財產法院置一等通譯,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通譯,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通譯,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技士,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執達員,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錄事、庭務員均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前項一等通譯、二等通譯總額,不得逾同一智慧財產法院一等通譯、二等通譯、三等通譯總額二分之一。   智慧財產法院因傳譯之需要,應逐案約聘原住民族或其他各種語言之特約通譯;其約聘辦法,由司法院定之。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未修正。   二、為因應原住民族案件之傳譯需要,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之本國人及外籍人士等之權益,並配合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三條之修正,爰修正第三項,明定應逐案約聘原住民族或其他各種語言之特約通譯,以因應原住民族案件及日漸增多的涉外案件。

(1081217 全文修正)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得設提存所,置主任,簡任第十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立法理由因應本法名稱修正,變更條次並修改文字。

  • 提存名詞
  • 書記官名詞
(0960305 制定)

一、參考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明定智慧財產法院通譯、技士、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之職等。   二、由於智財法院涉外案件甚多,爰增訂第三項「智慧財產法院因傳譯之需要,得逐案約聘特約通譯,其約聘辦法由司法院定之。」,以因應實際需要。

(1070522 修正)

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未修正。   二、為因應原住民族案件之傳譯需要,落實保障不通國語之本國人及外籍人士等之權益,並配合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三條之修正,爰修正第三項,明定應逐案約聘原住民族或其他各種語言之特約通譯,以因應原住民族案件及日漸增多的涉外案件。

(1081217 全文修正)

因應本法名稱修正,變更條次並修改文字。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 19 條規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得設提存所,置主任,簡任第十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 1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