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組織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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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置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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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新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 5 條規定了新北市政府的組織職位,包括參事、技監、顧問和參議。這些職位的職責包括協助市長進行市政設計、草擬和審核法案、命令和工作計劃等。參事、技監、顧問和參議是市政府的重要成員,他們負責提供市政方面的諮詢和支援。具體職務描述和職責細節可以參考新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 5 條的相關規定和相關法規。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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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