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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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組分設歲計、審核、帳務、統計、綜合五科,其職掌如下: 一、大會經費預算之擬編、決算之辦理事項。 二、各種經費收支之審核事項。 三、各項帳目之登記事項。 四、統計事項。 五、會計憑證之整理、送審及保管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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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第13條,會計組的職掌包括以下五項: 1. 擬編及辦理大會經費的預算與決算事項:會計組將負責提出關於大會經費的預算計劃,並協助執行相關決算工作。 2. 審核各種經費的收支事項:會計組將負責審核各項經費的收支記錄,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 3. 登記各項帳目的事項:會計組將登記各項帳目的相關事項,包括核算收入、支出、資產和負債等。 4. 統計事項:會計組將負責統計相關數據和資訊,以提供對經費使用情況的分析和評估。 5. 會計憑證的整理、送審和保管事項:會計組將負責處理會計憑證,包括整理和傳送會計憑證資料,以及確保其妥善保管。 參考資料: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行政院主計處,2015年6月12日修正。 範例:假設在大會經費的審核事項中,會計組收到一份經費申報單,該單據需要審核經費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會計組將仔細檢查申報單上的項目和數字,並核對相關的法規和預算計劃。如果審核結果正確,則會計組將批准該經費申報單,並按照程序進行相關的記錄和付款。如果審核結果有問題,會計組將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解決問題並提出調整建議。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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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