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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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組分設登記、核計二科,其職掌如下: 一、代表之報到登記,及代表資格送審有關事項。 二、代表報到之各項表冊、卡片及統計圖表編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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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第16條的規定,報到組分設登記、核計二科,其職掌如下: 1. 代表之報到登記,及代表資格送審有關事項:報到組負責登記參加國民大會的代表和審查其代表資格相關事項。 2. 代表報到之各項表冊、卡片及統計圖表編製事項:報到組負責編製代表報到的表冊、卡片以及相關統計圖表。 舉例來說,如果有一位代表要報到參加國民大會,報到組負責登記該代表的個人資訊,並核實其代表資格是否符合規定。此外,報到組還需編製相關表冊和卡片,並統計報到代表的數據。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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