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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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際組分設接待、連絡、外事、康樂四科,其職掌如下: 一、有關代表之接待事項。 二、有關代表之連絡及考察、慰問、勞軍之安排事項。 三、有關外賓招待事項。 四、有關大會旁聽、隨員證之請發登記事項。 五、有關大會康樂活動策劃洽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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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国民大会秘书处务规程》第18条的规定,交际组分设有接待、连络、外事、康乐四个科,其职掌如下: 一、负责代表的接待事务。 这包括对代表进行接待安排和服务,满足他们在会议期间的需求和要求。 二、负责代表的连络、考察、慰问和劳军安排事务。 交际组负责与代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并安排他们的考察、慰问以及劳军安排等事宜。 三、负责外宾的招待事务。 交际组负责接待和招待来访的外国宾客,包括制定招待计划、安排接待活动和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负责大会旁听和随员证的发放登记事项。 交际组负责处理大会旁听人员和随员的申请和登记,核发相关证件,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引。 五、负责大会康乐活动策划洽办事项。 交际组负责策划和安排与大会相关的康乐活动,以增加代表和与会者的交流与娱乐。 相关参考资料:《国民大会秘书处务规程》最新版本及相关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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