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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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總統府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9條規定,當訴願事件依照訴願法第60條規定被撤回時,訴願會無需進行審決,應立即結束審理並通知訴願人和參加人。目前沒有找到具體的相關範例。
- 訴願名詞
- 第六十條條文
- 訴願審議委員會名詞
- 參加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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