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 (一)關於新聞稿之撰擬及發布事項。 (二)關於國內外傳播媒體之晉訪及聯繫事項。 (三)關於記者會及相關新聞活動籌辦事項。 (四)其他奉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國內外輿情蒐集、分析及彙報事項。 (二)關於本府全球資訊網內容整合協調及網站推廣宣傳事項。 (三)關於政策宣導闡釋及與本府有關之民意調查事項。 (四)關於總統府音樂會籌辦及協調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民眾書面建議、陳情及請助之處理事項。 (二)關於民眾電話建議、陳情及請助之處理事項。 (三)關於民眾到府建議、陳情及請助之處理事項。 (四)關於民眾透過網際網路建議、陳情及請助之處理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
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14條規定了公共事務室的組織及掌管事項。公共事務室主要分為三科,每科掌管不同的事項。 第一科負責以下事項: (一) 新聞稿的撰寫和發布事項。 (二) 與國內外傳播媒體的訪問和聯繫事項。 (三) 記者會和相關新聞活動的籌備事項。 (四) 其他交辦的事項。 第二科負責以下事項: (一) 國內外輿情的搜集、分析和彙報事項。 (二) 管理總統府的官方網站內容整合、協調和宣傳事項。 (三) 政策宣導、闡釋和與總統府相關的民意調查事項。 (四) 總統府音樂會的籌備和協調事項。 (五) 其他交辦的事項。 第三科負責以下事項: (一) 民眾的書面建議、陳情和求助的處理事項。 (二) 民眾的電話建議、陳情和求助的處理事項。 (三) 民眾來府建議、陳情和求助的處理事項。 (四) 民眾通過網際網路提出建議、陳情和求助的處理事項。 (五) 其他交辦的事項。 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確立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各科的職掌,以便組織內部的運作和業務分工。例如,第一科負責新聞相關事務,包括新聞稿的撰寫和發布,與媒體的聯繫;第二科負責輿情彙報、網站宣傳等;第三科則負責處理民眾建議、陳情和求助等事項。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14條 -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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