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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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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主管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參事及各單位主管均應出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第24條,該委員會的主管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此外,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參事以及各單位主管也都應該出席主管會議。這意味著在每週的主管會議上,應該有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參事以及各單位主管一同出席,確保會議的有效進行和相關事務的適切處理。忠於問題,主管會議應該每週舉行一次,主持人是主任委員,並且其他相關職位也應該出席。例如,支付委託文件的主任秘書應該參加主管會議以了解最新進展並提供必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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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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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4 條規定:「本會主管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主持,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參事及各單位主管均應出席。」(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