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處設研究發展科、通訊系統科、資料處理科,分掌下列事項: 一、研究發展科: (一)關於立法資訊體系之統籌規劃、協調、建置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資訊檢索工具規劃設計、開發及維護事項。 (三)關於本院網站規劃、建置及維護事項。 (四)關於本院網際網路應用業務推動事項。 (五)關於本院與其他機關間資訊服務等事項。 (六)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之研究發展事項。 二、通訊系統科: (一)關於本院網路系統規劃、設置、維護及技術服務事項。 (二)關於本院與其他機關間連線諮詢服務事項。 (三)關於電子郵件信箱核發、管理及維護等事項。 (四)關於主機系統及周邊設置設置、管理及維護事項。 (五)關於電腦工作站相關設備設置、管理與維護事項。 (六)其他有關資訊硬體、軟體、網路維護及管理等事項。 三、資料處理科: (一)關於本院行政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委員服務資訊系統規劃、建置及維護事項。 (三)關於資訊教育訓練規劃、推廣及報行事項。 (四)關於立法資訊系統處理、查詢事項。 (五)關於資電腦相關設備操作及資料處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資訊服務事項。
立法院處務規程第 7-1 條規定了立法院資訊處的組織架構和職掌。根據該條,資訊處設有研究發展科、通訊系統科和資料處理科,分別負責不同的事項。 研究發展科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 負責立法院資訊體系的統籌規劃、協調、建置和維護。 - 負責資訊檢索工具的規劃設計、開發和維護。 - 負責立法院網站的規劃、建置和維護。 - 負責推動立法院與其他機關之間的資訊服務等事項。 - 負責其他與資訊業務相關的研究和發展事項。 通訊系統科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 負責立法院網路系統的規劃、設置、維護和技術服務。 - 負責立法院與其他機關之間的連線諮詢服務。 - 負責電子郵件信箱的核發、管理和維護等事項。 - 負責主機系統及周邊設備的設置、管理和維護。 - 負責電腦工作站相關設備的設置、管理和維護。 - 負責其他與資訊硬體、軟體、網路維護和管理相關的事項。 資料處理科主要負責以下事項: - 負責立法院行政資訊系統的規劃、建置和維護。 - 負責委員服務資訊系統的規劃、建置和維護。 - 負責資訊教育訓練的規劃、推廣和執行。 - 負責立法資訊系統的處理和查詢。 - 負責電腦相關設備的操作和資料處理。 - 負責其他與資訊服務相關的事項。 以上是根據立法院處務規程第 7-1 條的內容進行的釋義。參考資料包括立法院處務規程第 7-1 條本文和其他相關法規。在此情境下,沒有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因此無法提供特定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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