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處務規程第9條共分為五組,每組負責不同的事項。第一組負責內政委員會和交通委員會所主審的各機關施政計畫、事業計畫以及預算、決算等方面的研究、分析、評估和諮詢事項。第二組負責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所主審的相同事項。第三組負責經濟委員會所主審的相同事項。第四組負責財政委員會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所主審的相同事項。第五組負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和各國預算制度的相同事項,並負責蒐集、整理、分析、評估和研究各國預算制度。 此外,各組共同辦理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有關的整體評估和分析事項。而與預算、決算有關的議案和政策的研究、分析、評估和諮詢事項,則由各組分別辦理。 參考資料: 立法院處務規程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 政府網站-立法院處務規程-第9條 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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