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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立法院處務規程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會圖書館設三科,分掌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圖書、期刊、報紙、縮影、統計、政府出版品、書資料、電子媒館與其他媒體資料之蒐集與購置事項。 (三)關於圖書文獻登錄、分類、編目及典藏事項。 (四)關於圖書文獻閱覽、流通、借閱及統計事項。 (五)關於立法期刊文獻影像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六)關於書目資源開發利用及分享事項。 (七)其他有關圖書期刊文獻業務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立法報章資料剪輯整理及分析事項。 (二)關於立法報章資料閱讀及參考服務事項。 (三)關於立法報章資料委員個人電子檔服務事項。 (四)關於立法報章資料有關法案及專題服務事項。 (五)關於立法報章資料相關出版品編印事項。 (六)關於立法新聞光碟影像系統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立法輿情與報章資料業務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各學科立法文獻資料服務事項。 (二)關於法政縮影、光碟、多媒體資料彙整及檢索服務事項。 (三)關於中外文法規、政府公報、議事錄、參考工具書彙整及參考服務事項。 (四)關於網際網路資源、國內外線上資料庫檢索及推廣利用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館際合作及交流事項。 (六)關於傳統性及數位化各項檢索服務之研發和推廣事項。 (七)關於法政相關出版品編印事項。 (八)其他有關立法媒體及資料服務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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