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圖書館設三科,分掌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圖書、期刊、報紙、縮影、統計、政府出版品、非書資料、電子媒館與其他媒體資料之蒐集與購置事項。 (三)關於圖書文獻登錄、分類、編目及典藏事項。 (四)關於圖書文獻閱覽、流通、借閱及統計事項。 (五)關於立法期刊文獻影像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六)關於書目資源開發利用及分享事項。 (七)其他有關圖書期刊文獻業務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立法報章資料剪輯整理及分析事項。 (二)關於立法報章資料閱讀及參考服務事項。 (三)關於立法報章資料委員個人電子檔服務事項。 (四)關於立法報章資料有關法案及專題服務事項。 (五)關於立法報章資料相關出版品編印事項。 (六)關於立法新聞光碟影像系統資料分析及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立法輿情與報章資料業務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各學科立法文獻資料服務事項。 (二)關於法政縮影、光碟、多媒體資料彙整及檢索服務事項。 (三)關於中外文法規、政府公報、議事錄、參考工具書彙整及參考服務事項。 (四)關於網際網路資源、國內外線上資料庫檢索及推廣利用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館際合作及交流事項。 (六)關於傳統性及數位化各項檢索服務之研發和推廣事項。 (七)關於法政相關出版品編印事項。 (八)其他有關立法媒體及資料服務業務事項。
根據立法院處務規程第10條,國會圖書館設有三個科,分別負責不同項目的事務。第一科負責圖書館的自動化系統資料分析與維護、圖書、期刊、報紙、縮影、統計、政府出版品、非書資料、電子媒館等資料的蒐集與購置、圖書文獻的登錄、分類、編目與典藏、圖書文獻的閱覽、流通、借閱與統計、立法期刊文獻影像資料分析與維護、書目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分享,以及其他與圖書期刊文獻業務相關的事項。第二科負責立法報章資料的剪輯整理與分析、立法報章資料的閱讀與參考服務、立法報章資料委員個人電子檔服務、立法報章資料有關法案及專題服務、立法報章資料相關出版品的編印、立法新聞光碟影像系統資料分析與維護,以及其他與立法輿情與報章資料業務相關的事項。第三科負責各學科立法文獻資料的服務、法政縮影、光碟、多媒體資料的彙整與檢索服務、中外文法規、政府公報、議事錄、參考工具書的彙整與參考服務、網際網路資源、國內外線上資料庫的檢索與推廣利用、國內外館際合作與交流,以及其他與立法媒體及資料服務業務相關的事項。 根據以上的資料,立法院處務規程第10條明確了國會圖書館科別的職責範圍,分別包括資料分析與維護、蒐集與購置、登錄、閱覽與借閱、文獻影像資料分析與維護、書目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分享、剪輯整理與分析、閱讀與參考服務、電子檔服務、法案及專題服務、相關出版品編印、光碟影像系統資料分析與維護、學科立法文獻資料服務、資料彙整與檢索服務、網際網路資源檢索與推廣利用、館際合作與交流等相關業務。以上資料提供了清楚的工作範疇及職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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