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77

快速跳轉
  1. 1.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2. 2.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分述如下: 1.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該法從公布之日起生效。這意味著該法在公布之日即開始發揮效力,並且適用於日後產生的相應案件。 2.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第 2 項規定,該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這意味著該修正條文在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之日起生效,並且只適用於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內。 參考資料: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全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01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7條解釋與相關案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裁判書 - 最高行政法院 105 年度(行) 21 號 判決書: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7條第2項適用時間之解釋案例。 -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民) 16 號 判決書: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7條第2項適用範圍之解釋案例。

立法沿革 2

(0880112 制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明定本法施行日期。

(0961130 修正)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立法理由本次修正條文主要係配合席次減半調整,爰配合實際需要增列第二項明定修正條文自第七屆施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880112 制定)

明定本法施行日期。

(0961130 修正)

本次修正條文主要係配合席次減半調整,爰配合實際需要增列第二項明定修正條文自第七屆施行。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規定:「本法自公布日施行。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自立法院第七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77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96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