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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事規則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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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情形外,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以一次為限: 一、說明提案之要旨。 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 三、質疑或答辯。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1條,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通常只限於一次。例外情形包括說明提案之要旨、說明審查報告之要旨、以及質疑或答辯。這表示每位委員在同一議題上只能發言一次,除非是在說明提案內容、審查報告內容,或是質疑和回答方面。根據我們所提供的資料,無法具體舉出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1條有關的範例。

  • 要旨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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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事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31 條規定:「除下列情形外,每一委員就同一議題之發言,以一次為限: 一、說明提案之要旨。 二、說明審查報告之要…」(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