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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單位預算機關預算內之暫付款,應力求避免,其確因事實需要支付者,應以各該年度預算所定經費為限,並應隨時注意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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