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6條第1項,本院辦公時間會按照政府通令的規定進行。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辦公時間。 2. 根據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6條第2項,星期六、星期日以及例假日,書記廳會派員輪流值日。每天下班後,必須有員工值夜。 我無法提供與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6條有關的具體參考資料,因為在提供的上下文中並未提及任何具體的資料或案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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