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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處務規程 第 7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書記官長及事務科科長應稽查下列各款事項: 一、每月支用之款,是否依照計畫,有無超過預算。 二、每月結存之款,是否與現存款額相符。 三、收支各項單據,是否完全。 四、支用各款及購置發給物品,是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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