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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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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閱卷,除閱覽及抄錄外,並得預納費用請求影印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第10條,律師在閱卷時,除了可以閱覽和抄錄文件外,還可以預納費用請求影印文件。這條規則確保了律師可以獲得案件相關文件的複本,以便進一步研究和準備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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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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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第 10 條規定:「律師閱卷,除閱覽及抄錄外,並得預納費用請求影印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