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閱卷,除閱覽及抄錄外,並得預納費用請求影印之。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第10條,律師在閱卷時,除了可以閱覽和抄錄文件外,還可以預納費用請求影印文件。這條規則確保了律師可以獲得案件相關文件的複本,以便進一步研究和準備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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