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31

快速跳轉
  1. 1.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
  2. 2.訴願文書派員或囑託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送達者,應由執行送達人作成送達證書。
  3. 3.前二項之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及送達證書格式,由考試院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31 條的規定,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進行送達時,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而訴願文書派員或委託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進行送達時,應由執行送達人製作送達證書。此外,這兩種證書的格式則是由考試院制定。可見此規則對於訴願文書的送達方式和相關證明文件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這項規定的參考資料是「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31 條,依據該條規定的內容,訴願文書在郵寄方式進行送達時應附上郵務送達證書,而使用派員送達或委託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關進行送達時,則應由執行送達人製作送達證書。其格式可參照考試院所定之相關規定。

  • 訴願名詞
  • 送達名詞
  • 送達證書名詞
  • 原處分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31 條規定:「訴願文書交付郵政機關送達者,應使用訴願文書郵務送達證書。訴願文書派員或囑託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警察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 3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