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12

快速跳轉
  1. 1.情報機關對涉嫌間諜行為之違常人員實施反爭取運用,應檢附反爭取運用計畫書,函請主管機關可後,始得辦理之。
  2. 2.前項反爭取運用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專案名稱。 二、案情。 三、有關人員之基本背景資料。 四、反爭取運用方式、途徑、期間。
  3. 3.第一項情形,主管機關於審定核可前,應報告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並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或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同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12條》,情報機關在執行對涉嫌間諜行為的反爭取運用時,需事先準備反爭取運用計畫書,並函請主管機關核可後方能進行。該反爭取運用計畫書應當包括以下事項:專案名稱、案情、涉及人員的基本背景資料,以及反爭取運用的方式、途徑和期間。在主管機關審定核可前,情報機關應向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匯報,並需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或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同意。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審定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 12 條規定:「情報機關對涉嫌間諜行為之違常人員實施反爭取運用,應檢附反爭取運用計畫書,函請主管機關核可後,始得…」(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情報機關反制間諜工作辦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