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情報研析報告分發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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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研析報告應保存完整檔案紀錄,並依法辦理保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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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情報研析報告分發及管理辦法第6條,情報研析報告應保存完整檔案紀錄,並依法辦理保密事宜。根據該條規定,研析報告的檔案紀錄應妥善保存,並依照法律來處理與保密相關的事項。這意味著情報研析報告的保存與保密需符合相關法律的要求。具體的應用與管理規定可以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或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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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