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特種勤務警衛事項。 二、特種勤務危安情報事項。 三、特種勤務訓練事項。 四、特種勤務通信及資訊事項。 五、特種勤務內部保防及安全有關事項。 六、特種勤務行政及後勤事項。 七、其他有關特種勤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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