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情報人員喪失人身自由補償及救助辦法
第 1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本辦法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本法施行之日起至本法修正施行之日止,情報人員退離職後有因曾從事情報工作之事由致喪失
人身自由
時,依
主管機關
原有之補償標準補償。但本辦法補償項目為該標準所未規範者,依本辦法補償項目及數額補償。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