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得視事務繁簡,分設保護庭、刑事庭。
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 27 條規定了少年法庭的分設。根據此條規,少年法庭可以根據事務的繁簡,分設保護庭和刑事庭。具體來說,當少年法院處理與保護少年權益相關的案件時,可以由保護庭負責;而當處理與少年犯罪相關的案件時,則由刑事庭負責。這樣的分設可以有效地管理和處理不同類型的少年案件,確保能夠妥善保護少年的權益和處理他們所涉及的問題。請注意,本回答僅基於上述文本,並沒有具體的法律參考資料支持,所以不能提供更詳細的法律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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