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古文書閱覽複製辦法第12條,申請複製古文書圖像需要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並向本館提出申請。每張彩色圖像檔的解析度為300DotsPerInch(DPI),檔案格式為JPEG檔案,收取費用為新台幣400元。然而,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可以減半收取費用。 此外,根據該條第2項規定,每次申請的數量限制為十件,每件僅限一份;但若與本館有學術研究合作計畫並經館長核准的情況則不受此限制。 最後,如果複製古文書還需要提供郵寄服務,郵寄費用則根據實際支出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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