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 21 條
本辦法之規定,除前條所定情形外,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前大法官審理案件之卷宗及其準備或評議文件,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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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第21條的具體內容及其相關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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