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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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规,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6 條规定,中央研究院兼任行政職務的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的假期安排,除非其他法令另有规定,应适用该假期规定。根据「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应给予至少7天的假期,具体假期的安排和发放标准由相应的行政机构商议和确定。这条法规的适用范围是中央研究院兼任行政职务的研究人员和研究技术人员,他们的假期安排应按照该法规的规定执行。举例而言,如果某中央研究院的兼任行政职务的研究人员满足这个法规第6条的规定条件,那么他们每年至少可以享有7天的假期。
- 慰勞假名詞
- 準用名詞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規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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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