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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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合於第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得褒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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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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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2 版
(0200704 制定)
褒揚方法如下: 一、匾額。 二、褒章。
(0751118 全文修正)
外國人合於第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得褒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外國人之有貢獻於我國者,應予一併納入褒揚對象為宜。
- 第二條條文
(0200704 制定)
褒揚方法如下: 一、匾額。 二、褒章。
(0751118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外國人之有貢獻於我國者,應予一併納入褒揚對象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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