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揚條例施行細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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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二條第九款所稱團結僑胞,激勵愛國情操,有特殊事蹟者,係指發展僑務,激勵僑胞愛國情操,對國家民族有重大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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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團結僑胞並發展僑務、激勵僑胞愛國情操,必須對國家民族有重大貢獻。根據《褒揚獎勵條例》的相關規定,僑胞指的是在海外居住或具有外國國籍的華人或華裔人士。這些特殊事蹟包括對國家或民族做出卓越貢獻的行為,例如在國際間推廣中華文化、捐助國家重要公共事業或教育機構、推動華人社會的進步等。褒揚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的目的是表彰這些對國家民族有特殊貢獻的僑胞,鼓勵他們繼續為國家民族的繁榮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 第二條第九款條文
- 褒揚條例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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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