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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 第 7 條

  1. 1.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罰金;為大陸地區以外違反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2. 2.違反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3. 3.違反第二條第三款規定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4. 4.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5. 5.過失犯第二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6. 6.犯前五項之罪而自首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或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7. 7.犯第一項至第五項之罪,於偵查中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得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或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8. 8.犯第一項之罪者,其參加之組織所有之財產,除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者外,應予沒收
  9. 9.犯第一項之罪者,對於參加組織後取得之財產,未能證明合法來源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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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國家安全法第 7 條依間諜行為角色分三級處罰,最重無期徒刑併科一億元罰金,並設在被發覺前自首得減免其刑的逃生條款。

Q · 幫境外勢力做事被抓,會關多久?

依國家安全法第 7 條,為大陸地區從事間諜活動分三級: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或指揮間諜組織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至一億元罰金;實際從事間諜行為本身一至七年;協助行為六月至五年。第六項另定:在被發覺前自首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共犯者免除其刑。

白話解讀

看清楚這幾個數字:七年起跳的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五千萬起,最高一億。台灣整本刑法裡有這種規格的條文不超過十條,這是其中一條。它瞄準的不是隨機犯罪,而是「替境外勢力或大陸地區做某類事情」這件特定行為。法律分了三個層級:第一款最重,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或指揮間諜活動的人,七年到無期徒刑;第二款次之,從事間諜行為本身一到七年;第三款是協助行為六個月到五年。這條法律最讓人意外的是第六項:自首可以免除其刑。意思是如果你已經踩線了,主動投案的時間窗口還在,台灣法律給了一條完整的後路。

法律定性

國家安全法第 7 條為間諜活動之刑事處罰條文,依行為人角色分三級科刑(發起指揮、實際從事、協助),對為大陸地區所為者刑度與罰金最重,並設未遂犯處罰、過失犯處罰及自首減免其刑之配套,是台灣防制境外滲透的核心刑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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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朋友說他被陸方人士接觸,要不要報案?

立刻報案,這對他和你都是保護。第六項自首條款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但前提是要在事情被發覺前自首;猶豫太久等檢調先查到,逃生門就關了。可打調查局檢舉專線 02-2911-2911 或就近警局轉介。若他已被吸收做了事,自首時主動提供上線聯絡人,依第六項後段可進一步免除其刑。

Q2公司被陸資併購後我繼續上班,有沒有風險?

單純合法工作沒問題,本條處罰的是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間諜活動,不是任職於陸資企業。但若工作內容涉及刺探、蒐集、交付台灣機敏資訊(軍事、政府、半導體核心技術),可能落入第二款。上層交辦若指向特定政府機關或國防相關產業的市場研究、產業情報,請保留所有書面交辦紀錄,這是日後自證清白或自首減刑的關鍵證據。

Q3國家安全法第 7 條是什麼?

規範間諜活動的刑事處罰條文,依行為人角色分三級科刑,為大陸地區所為者最重無期徒刑併科一億元罰金,是台灣防制境外滲透的核心重罪。

Q4間諜罪三級處罰差在哪?

第一級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間諜組織最重;第二級實際從事間諜行為次之;第三級協助行為最輕,三級刑度與罰金逐級遞減。

Q5什麼叫『為大陸地區從事間諜行為』?

為大陸地區刺探、蒐集、傳遞、交付應秘密之資訊或發展組織,違反第 2 條各款規定的行為,與是否收取報酬無關。

Q6國安法間諜罪和刑法外患罪差在哪?

國安法第 7 條鎖定為大陸地區及境外敵對勢力從事間諜活動;刑法外患罪章處罰通謀外國、洩漏國防秘密等行為,兩者可能想像競合。

Q7發現有人疑似從事間諜活動怎麼檢舉?

撥打調查局檢舉專線 02-2911-2911 或就近警局,保留書面、對話截圖、轉帳紀錄,切勿自行試探蒐證以免打草驚蛇。

Q8被約談涉及國安間諜罪該怎麼辦?

立刻委任熟悉國安案件的律師,第一次筆錄就要求律師在場,並評估自首(第六項)與偵審自白(第七項)的減免空間。

Q9國安法第 7 條自首要怎麼做才有效?

必須在犯行被偵查機關發覺前主動向調查局陳報,並主動提供上線聯絡人;查獲其他共犯或防止重大危害者可從減刑升級為免刑。

Q10間諜罪要怎麼舉證、檢方怎麼蒐證?

檢調多依通訊監察、金流追蹤、交辦文件、證人證述建構,並透過偵查保密令(第 9 條)防止洩密;當事人保留書面交辦是自證清白關鍵。

Q11國安法第 7 條 vs 刑法第 109 條洩漏國防秘密差在哪?

第 7 條處罰為境外勢力從事間諜活動的整體行為;刑法 109 條專罰洩漏、交付國防應秘密之文書資訊,兩者可能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Q12國安法第 7 條 vs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79 條差在哪?

第 7 條是間諜活動的重罪;兩岸條例 79 條處罰未經許可受大陸方委託、捐助等行政管制違反,刑度與構成要件均較輕。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韓國국가보안법 제4조(간첩 등)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10条(间谍罪)
🇩🇪 德國StGB § 99(geheimdienstliche Agententätigkeit)
🇫🇷 法國Code pénal art. 411-4 et 411-6(intelligence avec une puissance étrangère)
🇺🇸 美國18 U.S.C. § 794(gathering or delivering defense information to aid foreign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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