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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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驗完成之微縮片應影像清晰,其背影密度、解像率及定影液留置量等應符合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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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第 10 條》,沖驗完成的微縮片應具有清晰的影像,其背景密度、解像率以及定影液留置量等應符合國家標準。根據這一條款,微縮片的品質要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參考資料:《行政院暨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微縮作業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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