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4

快速跳轉

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由各主辦業務單位負責擬訂,研考 (計畫) 單位負責協調及彙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第4條的規定,各機關的年度施政計畫由該機關的主辦業務單位負責起草,研考(計畫)單位負責協調和彙報。這表示每個機關內的主辦業務單位負責規劃和設計年度的施政計畫,並且相關的研究和考察單位則負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合作並彙報計畫。據此法條規定,以政府的各機關為例,主辦業務單位可能是相關的部門或機構,而研考單位則負責研究各部門之間的合作計畫。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第 4 條規定:「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由各主辦業務單位負責擬訂,研考 (計畫) 單位負責協調及彙辦。」(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