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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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作業注意事項,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以下簡稱研考會) 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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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研考會是由行政院設立的機構,負責研究、發展和考核各機關的施政計畫。根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年度施政計畫編審辦法第5條的規定,各機關在編審施政計畫時需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項。具體的內容可能需要參考行政院的相關規定和指引文件以及研考會制定的具體規範。 参考資料: 1.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http://www.rcga.gov.tw/home/index.asp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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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