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長程個案計畫之修正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環境變遷檢討。 二、需求重新評估。 三、計畫及預算執行檢討。 四、計畫修正理由說明。 五、修正目標。 六、修正內容、分年實施計畫及資源需求。
根據問題所提供的資料,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第20條規定了中長程個案計畫的修正內容,包括以下項目: 一、環境變遷檢討:修正計畫需要對環境變遷進行檢討,評估計畫在環境方面是否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 二、需求重新評估:修正計畫需要重新評估原有計畫所基於的需求是否仍然存在,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三、計畫及預算執行檢討:修正計畫需要對原有計畫的執行情況和預算進行檢討,評估是否需要調整執行方案或預算分配。 四、計畫修正理由說明:修正計畫需要說明修正的理由,包括為什麼需要進行修正和修正的目的。 五、修正目標:修正計畫需要明確修正的目標,說明修正後希望達到的效果和目標。 六、修正內容、分年實施計畫及資源需求:修正計畫需要具體列出修正的內容,包括分年實施的計畫和所需的資源。 參考資料來源: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資料連結:行政院法規互動網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10067) 範例: 根據上述資料,如果一個機關的中長程計畫中發現環境條件發生了變化,可能會需要進行修正。例如,如果一個機關原本計畫在某個地區興建一座大型工業區,但後來該地區的生態系統受到了嚴重破壞,環境變得不適合進行工業活動,這時候該機關就需要重新評估計畫並進行修正。修正的內容可能包括對工業區的規模進行縮小或者轉換為其他用途,並重新分配相應的預算和資源。 這個例子中,根據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第20條的規定,機關需要進行環境變遷檢討、需求重新評估、計畫及預算執行檢討、計畫修正理由說明、修正目標、修正內容、分年實施計畫及資源需求等工作,來進行對工業區計畫的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