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第 25 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因此,根據該法條的規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在公布日後的第三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計畫編審辦法 (中央法規資料庫) 2.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 (中央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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