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移送書及相關文件之格式,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定之。
依照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移送機關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的移送書及相關文件的格式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定。這表示移送書及相關文件的格式是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負責制定和規定的。根據最新相關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查閱行政執行法相關的法規和法令,包括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發佈的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以瞭解更詳細的信息和規定。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此項法規及其相關法律文件的具體細節可能會隨著時間推移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查閱最新版本的法令和相關法規來獲得最準確和最新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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