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政府採購法 第 85-3 條(書面調解建議)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當事人不能合意者,調解不成立。
  2. 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得依職權以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義提出書面調解建議;機關不同意該建議者,應先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