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 第 85-2 條(申請調解費用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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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2,申請履約爭議調解須繳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收費標準由主管機關訂定。
Q · 跟政府機關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要花錢嗎?
要。須繳調解費與鑑定費,標準由主管機關定
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2,申請履約爭議調解並非免費。申請人須繳納三類費用:調解費(依爭議金額分級)、鑑定費(依個案是否需要工程或品質鑑定而定,變動最大)、其他必要費用(如郵遞、通譯)。收費標準、繳納方式及費用負擔,由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訂定。繳不出費用可能導致調解程序終結,因此申請前應先試算總成本。
白話解讀
跟政府機關有履約爭議時,很多廠商第一個念頭是「申請調解比打官司便宜」。這個想法只對一半。調解確實不用上法院,程序比較快,但它不是免費服務。本條明確規定,申請調解必須繳納三種錢:調解費、鑑定費、其他必要費用。費用怎麼算?由工程會(主管機關,全名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的「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決定,依爭議金額分級收費。爭議金額越大,調解費越高;如果案件需要鑑定(例如工程品質爭議、工期延誤責任認定),鑑定費可能比調解費本身還貴,動輒數十萬元。有些廠商進了調解程序才發現費用超出預期,拖到最後反而比一開始就走仲裁更燒錢。先算清楚費用結構,再決定要走哪條路。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2為履約爭議調解的費用負擔規範,明定申請調解應繳納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並將具體收費標準、繳納方式與數額負擔授權主管機關訂定,體現使用者付費原則於採購準司法程序的適用。
試算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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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申請採購調解到底要花多少錢?
費用由三部分組成:調解費(依爭議金額分級,從數千到數十萬)、鑑定費(依個案需要,完全變動)、其他必要費用(例如郵遞、通譯),依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計算。例如爭議金額500萬元的案件,調解費約萬元起跳,加上鑑定費總計可能超過20萬元。工程會網站有公開的收費辦法和試算表,申請前一定要自己先算過,避免半途繳不出錢讓程序終結。
Q2調解不成立的話,我繳的錢會退嗎?
不會全退。調解費屬於程序使用費,不論調解成立或不成立基本上都不退還;已支付給鑑定機構的鑑定費也不能追回,只有尚未使用的預繳款項會結算退還。這也是為什麼實務上常建議申請調解前先自己跟對方談過,確認雙方有基本共識,才值得花錢走調解程序。
Q3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2在規定什麼?
規定申請履約爭議調解的三類費用負擔,並把收費標準授權主管機關訂定。
Q4什麼是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本條授權訂定的子法,規定調解費級距、鑑定費與繳納方式。
Q5調解費、鑑定費、其他必要費用差在哪?
調解費依金額分級可預估、鑑定費依個案浮動最難算、其他必要費用是郵遞通譯等雜支。
Q6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費怎麼算?
先確認爭議金額查收費辦法級距估調解費,再評估是否需鑑定加計鑑定費,加總其他必要費用。
Q7怎麼申請政府採購履約爭議調解?
備足費用後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86設置)提出申請,依§85-1選擇調解或仲裁途徑。
Q8鑑定費要先繳多少?
依鑑定機構(技師公會、大學研究單位)就鑑定範圍報價,工程爭議常達數十萬,須先預繳。
Q9怎麼證明費用負擔應由機關承擔?
依調解成立內容與收費辦法分配,主張時須提出契約約定與爭議責任歸屬的事證。
Q10採購調解 vs 仲裁費用哪個划算?
看是否需鑑定,鑑定費變動大時調解未必比仲裁省,仲裁費依標的分級+仲裁人報酬,須個案試算。
Q11採購調解費 vs 法院裁判費差在哪?
裁判費依標的約1.1%有公式可算,調解費含浮動鑑定費無上限,可預測性低很多。
Q12履約爭議調解 vs 招標異議申訴差在哪?
招標階段爭議走異議申訴(§75-83),履約階段爭議才走調解或仲裁(§85-1、85-2),途徑與費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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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調解(本條) | 仲裁 | 訴訟 |
|---|---|---|---|
| 費用結構 | 調解費+鑑定費+其他必要費用,鑑定費無固定上限 | 仲裁費依仲裁標的分級+仲裁人報酬 | 裁判費依標的價額約1.1%(民訴§77-13),公式明確 |
| 程序速度 | 較快,數月可結 | 中等,一裁終局 | 最慢,可三審 |
| 結果拘束力 | 成立後與確定判決同效(§85-3) | 仲裁判斷與確定判決同效 | 判決確定後具既判力 |
| 費用可預測性 | 低(鑑定費浮動) | 中 | 高(裁判費有公式) |
調解(本條)
- 費用結構
- 調解費+鑑定費+其他必要費用,鑑定費無固定上限
- 程序速度
- 較快,數月可結
- 結果拘束力
- 成立後與確定判決同效(§85-3)
- 費用可預測性
- 低(鑑定費浮動)
仲裁
- 費用結構
- 仲裁費依仲裁標的分級+仲裁人報酬
- 程序速度
- 中等,一裁終局
- 結果拘束力
- 仲裁判斷與確定判決同效
- 費用可預測性
- 中
訴訟
- 費用結構
- 裁判費依標的價額約1.1%(民訴§77-13),公式明確
- 程序速度
- 最慢,可三審
- 結果拘束力
- 判決確定後具既判力
- 費用可預測性
- 高(裁判費有公式)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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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10116 增訂)
申請調解,應繳納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之費用;其收費標準、繳納方式及數額之負擔,由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調解性質與仲裁、訴訟相似,後二者均有收費規定,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調解應得收取費用,而此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故增訂本條文。 三、有關調解費等費用之收取標準、繳納方式及分擔標準,授權主管機關擬訂收費辦法。
- 鑑定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一、本條新增。 二、調解性質與仲裁、訴訟相似,後二者均有收費規定,基於使用者付費之原則,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辦理調解應得收取費用,而此限制人民權利之事項應以法律定之,故增訂本條文。 三、有關調解費等費用之收取標準、繳納方式及分擔標準,授權主管機關擬訂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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