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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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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
第 93-1 條
(電子化採購)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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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
前項以電子化方式採購之招標、領標、
投標
、開標、決標及費用收支作業辦法,由
主管機關
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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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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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招標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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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決標 §45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履約管理 §63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驗收 §71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爭議處理 §74
開新分頁
第 七 章 罰則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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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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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chiue
10 days ago
司法類科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了簡化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徵求)的作業流程,而特別設計的全程電子化採購機制。並排除傳統的書面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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